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2022年体育课后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11/
来源: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2022年体育课后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2022年体育课后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人应在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27号西三旗文化科技园3W空间二号院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2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INV-FW-2022-0210(2)
项目名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2022年体育课后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50万元(大写玖拾陆万伍仟元整)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6.50万元(大写玖拾陆万伍仟元整)
采购需求:为采购人提供体育课后服务,引导督促学生校内每天完成至少1小时体育锻炼。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3月-2023年1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1]181号)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6)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5)磋商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1日至2022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27号西三旗文化科技园3W空间二号院
方式:网上领取
领取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下载后填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inv986@126.com。)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2年 02月21日 13:00至2022年02月21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27号西三旗文化科技园3W空间二号院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02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27号西三旗文化科技园3W空间二号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育新花园34号
联系方式:曹主任 010-82902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义街广益大厦A-510
联系方式:010-82918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力
电 话:010-82918388 13161730313
4. 账户信息
户名: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宁寺支行
账号:0200 0248 1920 1071 423(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及用途)
注:本次评审将采取全部人员防护上岗措施,并在评审场所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及未携带防控承诺书原件的拒绝进入开评审场所参与本次磋商。
1.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各交易主体,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2.供应商不得派外埠进京(返京)隔离未满14天的人员参与开标活动。参加磋商时,要递交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原件(格式后附)、和所在企业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如出现不配合工作人员、不按要求佩戴口罩、不主动出示承诺书及身份证原件的供应商员,一律拒绝进入开标场所参与磋商。